有出生纸和芯片怎么换证书?
办理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》的华侨,可向侨务部门申领《华侨回国证明》。申请人持《华侨回国证明》及其他所需材料,到拟定居地设区市或省侨务办公室指定的县(市、区)侨务部门提出申请,经该设区市侨务部门审核同意后,向拟定居地设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,经公安厅审批取得《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》。
在华侨来闽定居管理工作中,侨务和公安部门要按照闽侨文[2014]40号文件精神,坚持便民利民的原则,加强合作,互相支持,切实做好华侨来闽定居的工作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遇有困难和问题,请及时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联系。